青岛市发布矿产资源五年规划 引领绿色矿业高质量发展

2023-03-02 18:30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50031)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郭振亮

3月2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青岛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称《规划》)新闻发布会,并向社会公众进行了政策解读。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青岛市组织编制了《规划》,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提升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推进矿产资源合理高效利用和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引领矿业产业经济发展布局。一是着眼落实新一轮战略性矿产国内找矿行动,部署开展矿产资源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划定2处重点调查评价区,开展先期资源潜力评价,着力提高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和研究精度,为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进行探索。二是明确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确定我市“十四五”时期重点勘查矿种为金、石墨、地热、矿泉水,重点开采矿种为金、石墨、建筑用石料、矿泉水;限制勘查开采矿种为水泥大理岩;禁止勘查开采矿种为砂金和可耕地的砖瓦用粘土。三是划定了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重点打造西北部石墨、北部金银和东部地热矿泉水3个矿业区,引导和支持各类生产要素集聚,优化资源配置,引领和促进矿业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引领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一是优化了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三区: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三线: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要求,落实国家、省规划能源资源基地2个、国家规划矿区1个、重点勘查区2个、重点开采区11个,规划空白区新设勘查区块20个、开采区块21个,为矿业权设置提供规划依据。二是强化了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按照“严控增量,优化存量,高效利用”要求,合理调控开发总量,明确规划期内矿产资源年开发总量控制在2500万吨左右、采矿权数量控制在72个以内的目标。提升重点矿种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着力培育大型骨干矿山企业,促进矿产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利用,规划期内力争实现固体矿产大中型矿山比例不低于65%。三是提高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引导和鼓励矿山企业采用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快矿山开采、选矿、加工工艺、技术装备的升级改造,通过科技创新优化开采、生产方式,提高矿产品深加工能力,提升重要矿产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水平,试点安排无废矿山建设,加强共伴生矿产资源、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引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准入。一是绿色勘查准入方面,要求严格执行绿色勘查规范,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勘查活动全过程;二是生态环境准入方面,要求探矿权转采矿权、新出让采矿权,严格落实国土空间三条控制线,以及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管控要求,依法依规编制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三是矿业权出让准入方面,要求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试行“净矿”出让,严格控制矿业权协议出让。五是开采规模准入方面,要求探矿权转采矿权、新出让采矿权,严格控制最低开采规模,金矿应达到9万吨/年、铁矿应达到45万吨/年、石墨矿应达到20万吨/年。

引领绿色矿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明确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营。二是明确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规划期内拟重点建设9家绿色矿山。三是鼓励具备条件的矿山,依托绿色矿山建设契机,提升矿山生产和管理的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引领矿山生态修复保护。一是要求新建矿山依法依规编制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坚持源头预防,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明确生产矿山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按照“边开发、边保护、边生产、边治理”要求,加强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管。三是查清历史遗留矿山底数,科学制定修复计划,积极探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多元化投资融资机制,切实提高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治理成效。

《规划》的出台,为青岛市“十四五”期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指明了方向,为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矿山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提供了重要依据。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给山东地矿六队重要回信精神,牵头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以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为目标,着力提升矿产资源集约节约与高效开发利用水平,努力构建矿业经济发展新格局,切实保障能源资源安全,大力促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助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