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大气污染物超标 青岛青绿食品有限公司被处罚

2023-12-04 11:32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323985)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12月4日讯 近日,半岛网(0532-80889235)注意到青岛青绿食品有限公司涉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被市生态环境局查处,罚款116797元。

2023年8月16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位于城阳区流亭街道王家女姑社区的青岛青绿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该企业主要从事水果糖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白糖、糖稀)溶解—浓缩—注入成型—冷却成型—包装入库。该企业有青岛益青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物质锅炉1台,锅炉型号DZL2-1.0-M,额定出力2.0t/h,用于原料溶解生产工序加热,采用陶瓷多管除尘器对废气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委托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对该单位生物质锅炉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生物质锅炉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为400mg/m3,氮氧化物浓度为1.15×103 mg/m3,超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限值规定的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的限值,涉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

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2月1日依法下达了青环罚字〔2023〕06023号处罚书,罚款116797元。

爱企查显示,青岛青绿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16日,注册地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王家女姑社区。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食品生产。

半岛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