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将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2023-12-28 22:14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298048)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陈亚梅

根据预报预警组《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建议书》,结合最新研判情况,按照《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青岛市决定于2023年12月28日17时00分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于2023年12月29日17时00分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青岛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议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有:及时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倡导公众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市、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黄色预警减排措施。

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市、区(市)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黄色预警减排措施。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未纳入保障类减排清单的施工工地(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地下工程除外)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在正常保洁基础上,每日增加城市主干道机扫(湿扫或洗扫)或洒水作业1次,每日增加施工工地进出口周边市政管辖道路机扫(湿扫或洗扫)或洒水作业共2次(结冰期等特殊气象情况除外,下同);施工工地范围内进出道路清扫、洒水等保洁作业频次每日增加4次,工地作业面洒水抑尘作业频次每日增加4次。

移动源减排措施。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城市主城区、市(区)城区内应采取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限制通行的措施。加大不合格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