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申报开始 时间为1月1日至2月15日

2024-01-02 18:40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244843)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春燕

近日,记者从青岛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我市参保单位2024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于2024年1月启动。申报2024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月15日。

参保职工以本人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上年度工资总额/12个月)确定2024年度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高于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或低于60%的,按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或60%核定,在未公布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之前,按照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封顶保底(即21207元和4242元)。

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参保职工2024年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2024年的缴费基数。申报缴费基数后,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增减变化时,单位缴费基数随职工缴费基数变化相应调整。

2024年度参保单位新招用职工以起薪当月的工资暂按上年度标准进行封顶保底,核定2024年度的个人月缴费基数。起薪当月实际发放工资不满月的,应当折算成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参保职工2023年度发放工资的月数不足12个月的,按发放月数平均计算2023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核定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应如实申报参保职工的2024年度缴费基数,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参保单位应将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的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在单位内部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天。经公示且参保职工无异议后,参保单位应将由参保职工本人签字的相关材料于2024年2月底前报送参保所属区、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参保单位为其职工申报的缴费基数,其数值元以下部分四舍五入到元。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参保职工的医保待遇,瞒报、漏报、少报医保缴费基数,将损害参保职工的医保权益。因此,参保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如实申报医保缴费基数,认真落实参保职工签字确认及公示制度,保证医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公开、透明、真实。参保单位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的,医保部门将依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l号)中对工资总额的计算做了明确解释: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未申报2024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参保单位,无法进行医保费的核定及缴纳,同时将暂停职工医保待遇,待申报2024年缴费基数并补齐欠费后,次月起恢复其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单位于2024年2月底前完成缴费基数申报并缴纳2024年1-2月份医保费的,不会加收滞纳金。

2024年度基数申报材料请登录青岛市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ybj.qingdao.gov.cn)“网办大厅”的“相关文件下载”版块内查找“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及公示花名册”下载。

参保单位申报2024年度医保缴费基数有“网上申报”、“自助申报”两种方式。参保单位缴费人数在50人以内,可采取在线录入方式,50人以上采用在线导出报盘文件,录入基数信息后在线导入的方式。无法通过网上申报的,可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通过自助服务设备进行“自助申报”。

灵活就业人员应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间及提供的渠道申报年度缴费基数。未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申报年度缴费基数的,将延用上一年使用的缴费基数,并根据山东省每年公布的全省全口径职工平均工资为标准按规定进行封顶保底。

下附各区(市)医保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