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1月份发放救助保障资金240余万元,救助保障标准再次提高

2024-01-12 16:41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61396)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雪莲

1月12日,半岛记者从崂山区民政局获悉,从2024年1月起,崂山将全区城乡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点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在2023年的基础上再次提高。通过此次提标,全区1月份共发放各类救助保障资金240余万元,有效提升了全区困难群众的救助保障水平。

据悉,崂山区2024年的具体救助保障标准为:

城乡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115元。

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673元。

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23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标准执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867元。

城乡低保家庭中的一级残疾人生活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634元,二级残疾人生活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499元,三、四级残疾人生活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328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23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