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崂山进入森林高火险期,禁止擅闯封山范围

2024-01-17 20:42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895624)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雪莲

1月16日,《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崂山森林高火险区实行封山禁火的通告》发布。根据通告,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高火险期内,对崂山景区、金岭山生态公园非开放区域和所有集体山林实行封山管理。

据悉,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崂山区所有山林均为一级森林火险区,为森林高火险区。

在高火险期内,对崂山景区、金岭山生态公园非开放区域和所有集体山林实行封山管理,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

在封山期限内,除驻林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封山范围;确需进入的,必须经崂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和防火规定进行活动。

森林高火险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所有进入崂山林区的人员,应当接受山林权属社区、林区、景区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严禁携带火种入山和一切违规用火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不接受检查、不听劝告或者有其他相关违法行为者,将依照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