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实施非食用物质管理规定

2024-01-23 22:08 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阅读 (53064) 扫描到手机

1月23日,记者获悉,市场监管总局已印发并实施《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管理规定》。该规定旨在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和健康,防止非食用物质对食品造成潜在危害。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根据该规定,纳入非食用物质名录的物质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根据食源性疾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管理等信息发现的非食用物质;二是可能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添加或可能添加到食品中的非食用物质;三是具有科学数据表明可能造成人体健康危害的物质。

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对相关物质进行了风险评估和审核,并将结果公布在官方网站上,以供公众查询和监督。

这一规定的实施将对食品行业产生重要影响。将被列入非食用物质名录的物质进行严格管控和限制,食品生产经营者将无法添加这些物质到食品中。同时,也将加强监管部门对食品的监管力度,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和健康。

然而,我们也需要意识到,非食用物质名录并不完全等同于禁止所有非食用物质的添加。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一些非食用物质可能被认为具有科学数据表明可能造成人体健康危害,但并不一定等同于禁止添加。因此,在实际执行中,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以确保公众的食品安全和健康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该规定的出台,是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对食品行业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保障公众食品安全和健康的重要一步。我们应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共同维护食品行业的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