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办实事解读⑤丨在全省率先大幅提高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

2024-01-31 20:49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96978)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首席记者 李晓哲

第五件 提升职工门诊统筹保障水平,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70%、60%,年报销限额提升到6000元以上;将参保居民住院分娩医疗费补助标准由1000元提高至3000元。

解读:

2023年以来,青岛市已通过提高职工报销比例、提高年度报销限额、扩大门诊签约定点范围、扩大门诊报销范围等方式,初步提高了职工普通门诊医疗费保障水平。2024年1月起,青岛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进一步深化,参保职工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标准再次调整提升。进一步强化了对常见病、多发病的保障能力,特别是对老年患者日常门诊费用的保障,将发挥更为积极和长远的作用,惠及青岛市446万参保职工。

今年,青岛将进一步提高门诊统筹报销限额,在职职工由2023年度每人每年17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000元;二是提高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在职职工基层医疗机构(含一级)报销比例由原75%提高到80%,二级医疗机构由原60%提高至70%,三级医疗机构由原50%提高至60%;三是继续坚持基层就医“零门槛”,合理设置二级、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报销门槛分别为500元、800元;四是向退休人员适当倾斜,退休人员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比在职职工提高5个百分点,在基层(含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5%、75%、65%。年度报销限额比在职职工高1000元,达到7000元。

据悉,以上待遇标准已在医保系统完成改造,2024年1月1日起,职工参保人可正常享受新的门诊保障待遇。另外,参保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执行不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政策,其个人账户资金全部由统筹基金直接划拨。

不仅如此,青岛市职工普通门诊报销的范围也进一步扩大,自2023年起青岛市门诊统筹报销范围扩大到和住院一样的医保“大目录”,医保范围内的药品、耗材、检验检查都可以纳入报销,以前只有住院才能报销的CT检查、肠胃镜检查等,现在都可以在门诊报销了。2024年随着新版药品目录的实行,药品数量再增加,新增126种药品,总数达到3088种。同时对2160种医保目录内的乙类药品,降低需要个人首先负担的比例,个人负担更少。

今年市办实事还特别提出,要将参保居民住院分娩医疗费补助标准由1000元提高至3000元。生育是家庭大事,也是国之大事。生育保险作为育龄劳动者权益保障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在维护平等就业、支持和促进生育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医保部门作为生育保险的主管部门,自国家新生育政策实施以来,主动作为,积极响应,持续优化提高各项医保生育支持政策。国家新生育政策出台后,青岛市及时调整完善生育保险有关保障政策,努力减轻生育者的医疗费负担,支持和促进新生育政策的落地。

对于参加职工医保的女性,青岛市在省内率先大幅提高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产前检查费由原来的700元提高至1600元,在医院实施顺产、难产或剖宫产发生的医疗费用,结算标准提高了40%以上,其他相关分娩病种的限额标准也进行了大幅提高。

对于参加居民医保的女性,2024年进一步加大医保政策支持力度,在基金支出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对其住院分娩医疗费的补助标准进行调整提高,由原来的每人1000元统一提高至3000元,预计每年可降低居民住院分娩医疗费用负担2550万元。

总的来看,青岛市所有育龄妇女,不管是参加职工医保,还是参加居民医保,其生育医疗费用均有相应政策安排予以保障。今后,青岛市还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工作要求,持续研究完善相关保障政策,为新生育政策落地落实提供更多医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