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修订《青岛市市南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24-02-20 11:50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17492)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高晓飞 通讯员 王海鹏

为提高市南区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及危害,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近日,市南区对《青岛市市南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了修订。

新修订的《预案》与原预案主体结构基本一致,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附则,附件等8个部分,其中,在组织指挥体系中,对原预案各工作组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变更和调整。《预案》增加了信息通报章节,对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明确“事件发生地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区域及可能受影响区域同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向相邻区域及可能受影响区域人民政府通报的建议”。同时,对应急响应、后期工作、应急保障等章节进行了细化和完善,操作性、实用性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