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的“金”酒非法添加药材 青岛夏菲堡酒业有限公司被罚

2024-02-22 15:06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374317)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2月22日讯  近日,半岛网热线80889213从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获悉,青岛夏菲堡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酒,被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根据案件信息,2023年11月16日,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青岛夏菲堡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酒非法添加药材“防风草”,涉嫌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要求依法查处并书面回复。现予以案源登记。

根据行政处罚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之规定,系违法行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

最终,依据该法,对青岛夏菲堡酒业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80元、罚款5000元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

此外,中药入酒饮用前需要医生辩证,不可盲目饮用。在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条件下,加入药材“防风草”前,公司是否咨询过专业医师?该“金”酒当前是否已经下架召回?产量和召回量分别是多少?在销售过程中有无对消费者产生过不利影响?

2月22日,半岛网致电青岛夏菲堡酒业有限公司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我不清楚”便挂断了电话。随后,半岛网再致电却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