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虚假财务材料!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罚款11万元

2024-02-23 16:50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390201)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2月23日讯  近日,半岛网80889213通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了解到,2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安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泰金罚决字〔2024〕5号,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罚款11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编制虚假财务材料。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安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