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方标准《工会职工心理健康服务规范》正式施行

2024-03-01 20:35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22814)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丽平 通讯员 杨忠召

3月1日,青岛市地方标准《工会职工心理健康服务规范》(DB3702/T36-2023)》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个工会职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的市级地方标准,将为青岛市各级工会开展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据了解,该标准明确了科普宣传、心理调研、主题活动、心理测评、心理咨询以及心理危机干预等六大类内容,以及每大类内容具体包括的详细内容和服务形式。同时,对人员、制度、原则和流程进行了明确,提出可根据实际情况,整合社会资源,组织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治疗师、心理教师、心理学专业大学生、心理志愿者等力量,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活动。

《工会职工心理健康服务规范》是青岛市总工会总结近年来推动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经验和发现的问题,为解决各级工会心理服务覆盖面窄、服务效果较差等情况,通过制定标准,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要求等,为服务人员提供服务依据,为服务评估提供准则,有效提高职工心理健康服务的效果。

据了解,《工会职工心理健康服务规范》青岛市地方标准由青岛市总工会结合近年来工会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为推进工会组织规范开展职工心理健康服务而提出青岛市地方标准的立项申请,并委托城阳区总工会作为主要起草单位进行编写。在起草过程中,市区两级工会深入企事业单位进行调研,结合各级工会开展职工心理健康服务的实际与经验进行起草编写,并分别召开标准座谈会,征集心理服务专家和有关单位工会及人力资源部门人员意见建议,对工会职工心理健康服务的对象、内容、方式、要求、保障、评价与改进等内容进行了细致的修改和完善,并由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2月25日批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