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3月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1.11元!*ST民控第三次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4-03-07 16:04 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阅读 (26980) 扫描到手机

3月6日,*ST民控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称,(一)公司已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3),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最终营业收入能否超过1亿元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此前*ST民控发布的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4500万元–11220万元;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6850万元-135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2857.55万元。对于2023年度净利润同比大幅下滑,*ST民控表示,主要系公司对持有的“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计算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0000万元,该项目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二)截至公告日,公司投资的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经到期,该信托产品的本金及投资收益尚未兑付,存在本息不能全部兑付的风险。

(三)截至2024年3月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1.1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公告还称,本次风险提示公告为本公司发布的第三次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此前两次分别是:2024年1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第一次)》(公告编号2024-04);2024年2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第二次)》(公告编号2024-08)。

另据公告,*ST民控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称,公司股票自2023年4月27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资料显示,*ST民控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典当业务和保险经纪业务。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房产典当、汽车典当、民品典当及股权典当及财产保险及其相关增值服务、人身保险及其相关增值服务、风险管理咨询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