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墨资产及两名高管被出具警示函,因实控人与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信息不一致等

2024-03-12 20:40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31013) 扫描到手机

3月12日,证监会青岛监管局官网公示的《关于对青岛京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经查青岛京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墨资产)存在以下问题:

一、实控人与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信息不一致。

二、缺乏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必要的从业人员。

三、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未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四、内控管理不规范。

五、现场检查时未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私募条例》)第四十一条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照《私募条例》第四十条、《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青岛京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同时,杨坤亮作为京墨资产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未能履职尽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根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陈万里因在担任青岛京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擅自干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业务活动,被出具警示函。

爱企查显示,青岛京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9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道振华街128号,法定代表人为刘俊彪。经营范围包括以自有资金进行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创业投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