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院:2023年度受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民事案件542件,今年将完善消费者权益司法救济制度

2024-03-13 16:16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11145)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媛

3月13日,青岛市政府召开“优化消费环境 激发消费活力”新闻发布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副局级审判员张春娟介绍,2024年作为“消费促进年”,青岛中院通过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全面促进消费提质升级、加快构建市场新发展格局、积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2023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消费者权益纠纷民事案件542件,其中,案件类型为食品类的案件123件,购物方式为网络平台购物的案件180件。

一是规范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案件范围。将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产品责任纠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和买卖合同纠纷中涉及欺诈或食品安全责任惩罚性赔偿的案件纳入“三合一”集中审理的受案范围。

二是加强新业态下消费者权益保护。依法审理各类涉及电子商务领域的案件,持续关注电子商务领域案件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现有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基础上,适时更新规则,进一步统一司法裁判理念和裁判尺度,让网络消费环境更安全、更放心。

三是构建有利于促进消费的纠纷化解体系。将实现提升消费纠纷化解质效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诉讼权益相统一,完善多元化消费维权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今年年初组织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座谈会,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消费,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24年,青岛中院将在良好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做好新时代新征程消费者领域审判工作:一是与各相关单位紧密合作,加强府院联动、信息共享、协同发展。二是完善消费者权益司法救济制度。探讨代表人诉讼制度,不断增加对农村消费者的司法服务供给,积极引导和协调消费者组织、公益诉讼主体、司法救助力量向农村地区倾斜。三是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以案说法、发布调研报告等方式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宣传工作,引导生产经营者诚实守信经营,倡导节约集约的绿色生活方式,营造安全诚信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