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中发生一般触电事故 山东新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罚75万

2024-03-15 09:26 信网阅读 (1031239) 扫描到手机

信网3月14日讯 据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行政处罚公示,因长清济南经济开发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三标段“10·9”一般触电事故,山东新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款75万。

(鲁济长)应急罚〔2023〕SG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山东新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140号第3档的规定,长清区应急管理局对山东新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以75万元罚款,处罚公示期限为36个月。(信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