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深化“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

2024-03-18 16:32 中国质量报阅读 (72564) 扫描到手机

近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有关情况。

据了解,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消费环境建设,出台一系列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山东省27部门联合印发《“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深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推动放心消费创建由商品向服务、由线下向线上、由流通向生产、由城市向农村延伸,统筹谋划推进放心消费创建与经济发展、民生工程建设。

山东坚持以高水平标准保障高质量创建,建立完善“1+N”示范单位创建省级地方标准体系,并广泛发动与百姓日常消费相关的经营主体争创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引领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积极倡导推行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充分保障消费者购物“后悔权”。加强日常管理,制定出台《山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管理办法(试行)》,严格创建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推动创建工作高质量开展。

在监管执法上,山东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价格欺诈、缺斤少两、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2023年查办食品、重点工业产品、消保维权等案件2.5万件,移送公安机关478件。

为扩大优质消费品供给,山东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常态化开展食品“你点我检”活动,完善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强化产品质量线上线下、生产流通一体化监管,围绕儿童和学生用品、老年用品等重点产品开展省级专项监督检查和抽查。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好品山东”建设。

山东厚植监管为民理念,不断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流程,落实快速回应办理机制。2023年,山东省市场监管系统共办结投诉、举报、求助164.8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7亿元。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督促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发展在线消费纠纷解决单位6.2万个,推动消费纠纷源头化解。充分发挥各级消协组织及志愿者、网格员等社会力量作用,大力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去年全省消协组织受理投诉1.2万件次,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0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