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聚焦丨AI“复活”明星,背后风险细思极恐!挑战法律与道德?多方发声

2024-03-19 15:14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391660) 扫描到手机

近日

用AI技术“复活”逝者一事

引发网友关注

也引起巨大争议

并多次登上热搜榜

乔任梁被AI“复活”,其父亲回应:不能接受

据媒体报道,近日,一些网络博主使用AI技术“复活”去世明星的做法备受争议。除了李玟,同时被数字还原的还有张国荣、高以翔、乔任梁等离我们远去的公众人物。而在视频评论区,有人打着温情的名义,趁机做起AI推广、收费服务。

3月15日,高以翔生前经纪人向记者转达高以翔家人的意见,称高以翔的家人不希望高以翔肖像被他人任意使用,况且涉事博主不仅未经同意盗用,甚至还进行商业行为推广,高以翔家人严厉地谴责并坚决抵制该行为。高以翔家人会派人员与涉事博主联系,请他们即刻下架所有相关视频影音及照片,若博主不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家人会采取法律行动。高以翔家人同时也呼吁粉丝朋友们保持理智,切勿轻易相信涉事博主的讯息。

3月16日,针对儿子肖像被侵权使用一事,乔任梁父亲回应称,他已经看到网上传播开来的“儿子被复活”影像,“不能接受,感到不舒适,希望对方尽快下架。”

此外,据媒体报道,3月16日,此前发布AI“复活”明星视频的博主发文称:“因为‘复活’已故明星,涉嫌侵犯他们的肖像权,接下来,无法随意替大家‘复活’明星了。”同时,这名博主表示,会继续服务好那些希望通过AI技术“复活”亲人的粉丝们。记者注意到,目前,该博主账号下已无此前发布的AI“复活”明星视频。

“AI复活亲人”成一门生意,已初步形成产业链

记者调查发现,备受关注的离世明星被“复活”事件背后,已经形成了一门以“AI复活亲人”营利的生意,并且初步形成了产业链,而诸多离世明星被制作成AI“复活”视频发布到相关平台,则是为了引流推广,吸引目标客户。

打开某视频平台,以“AI复活亲人”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可见至少数十个含有“AI复活亲人”相关词汇的账号,并有一些账号还备注“收徒”或者“招代理”。这些视频账号有的粉丝数可达数万,少的仅有个位数。

有知情人士记者,这些视频账户基本都是代理或者AI视频制作者用于发布视频引流的,目前主要以公司、团队的形式为主,也有个人在做。

以“代理”模式为例,如果有人想成为代理,需要一次性缴纳980元,然后上线会提供话术,同时提供需要发布的视频,代理将视频发布到平台后,如果有人想做AI“复活”视频,就可以按照话术去沟通,成单后只需要把客户提供的照片、音视频提供给上线,由上线完成视频制作。

在收费方面,也有明确的价目表。以198元的基础款为例,客户提供逝者照片即可,AI生成视频后,声音由AI进行配音,时长为1分钟以内。而价目表中价格最高的为598元,客户需提供照片和逝者的声音以及一段方言念出的逝者要说的话,最终生成的AI视频,逝者的声音覆盖在方言念出的话上,其宣传整体还原度为90%左右,时长也为1分钟以内。如果是代理接单,可以与公司四六分成,代理可以拿到四成。

AI“复活”亲人价目表

相关公司人员表示,有的代理刚刚做了不久,一周就接了20多单。“需求量很大,短视频爆了之后订单就来了”。

而“收徒模式”则更为昂贵,学员需要缴纳近两万元的学费,然后公司或团队负责教会学员如何用AI制作视频,在购买相关硬件和软件后,可以独立接单。

此外,还有一些有专业基础的人,将此类视频制作作为副业,收费一百到数万元不等。

网友:尊重家属意愿是第一位

对此,有的网友说“泪目”

“只是想再看看她”

也有的网友表示反对:

这并不是其本人的意愿

是对家人的二次伤害

在央广网发起7257人参与的

投票“你赞成用AI复活逝者吗”中

超一半的网友认为

“AI复活逝者必须经过家人同意,

并符合法律”

有36%的网友则表示

“不赞成用AI复活逝者,

这种行为是揭伤疤”

律师:未经近亲属同意,属侵权

如何界定“AI复活”的合法性呢?目前,我国并没有针对死者肖像保护范围的专门法条,但对于部分博主所谓“死者没有肖像权”“不盈利就不侵权”的说法,并非如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3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因此,自然人死亡之后便再无肖像权。但北京执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孙可向海报新闻记者表示,逝者家属可以保护逝者的肖像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94条确认了这一制度,明确“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这实际上是保护亲属对逝者怀念、追思的精神利益。” 孙可表示,未经近亲属同意,擅自AI复活逝者,属于侵权行为,侵害了逝者的民事利益及肖像利益,家属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在孙可看来,未经逝者家属同意就用AI“复活”,从道德伦理层面实属不当。记者了解到,此前相关人士曾发出呼吁,要求建立完善AI生成技术的道德伦理标准,并督促发布平台及时介入、加强监管,谨防恶意炒作产生的侵权行为、二次伤害和不良社会影响。

媒体观点

侠客岛:用AI “复活”已故明星,是温情还是算计?

“其实我并没有真正离开”“我的心永远和你们在一起”“我一直能感受到你们无尽的爱和支持”……

最近,几段AI“复活 “已故明星的视频引发争议。画面中,这些被 “复活 “的明星跟网友打招呼,音容笑貌宛若生前,配着煽情音乐表达感激和祝福。

有网友说,这是 “爱和温情的时刻”,但明星的家人并不买账,认为这些视频是在 “揭伤疤”。

岛妹听过这么一个故事:某网友幼时和父亲玩一款赛车游戏,后来父亲去世,他10年没碰过游戏机。直到多年后开机,界面中惊现一辆 “幽灵车”,那是游戏对亡父赛车轨迹的保存。还有位音乐人,用AI“复活”了已故爱女,云端上的女儿可以和他对话、唱歌,一解思念之苦。新技术给他们带来了情感慰藉。

技术不难,但要守住法律底线。逝者亲属用技术 “复活”亲人,寄托对亲人的思念之情,这是私域行为,不在法律禁止之列。但如果涉及社会层面,乃至用于商业盈利,就会触及名人肖像权保护、名人近亲属精神利益侵犯等法律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九百九十四条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也就是说,在没有征得已故明星家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制作相关虚拟视频,已涉嫌侵犯逝者的肖像权等,逝者家人有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不光法理,还有伦理。如果这些视频的制作者不满足于再现已故明星既有舞台形象,而是让他们有新动作、新表达,那就难免存在 “不当演绎”的情形,损害逝者的人格价值和尊严。

到底是什么人在制作此类视频?有网友发现,这类 “复活”业务都有专业团队操刀,他们借着 “复活明星的视频引流,趁机做起AI推广、收费服务。看似 “温情的外衣下,还是 “人血馒头式的精明算计。这种违法行为当然要从严整治。

显然,纪念家人的情感动机和谋取商业利益之间存在本质差异。《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已明确给此类技术划下红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深度合成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损害国家形象、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经济和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

除了法律法规的完善,行业自律、平台监管也很重要。有专家建议,AI行业应尽快建立道德伦理标准,避免功利投机行为,平台也应及时审查清理涉嫌侵权账号,引导技术向善发展。

说到底,技术怎么用、为了什么用,比技术本身更要紧。

工人日报:不能放任“AI复活”已故明星成生意

据报道,在春节前夕,一些电商平台上架了“AI复活”服务,最低只需10元,已有商家售出数百份。逝者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这也是维护个体尊严的一部分。未经家人同意,将逝者的形象和声音通过AI技术“复活”并公之于众,不仅违背了社会伦理和道德,而且可能触碰法律底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于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权益的行为,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要求侵权者承担民事责任。可见,已逝明星形象和声音被擅自制作成虚拟视频,明星家人有权追究责任。

中国妇女报:AI“复活”明星挑战法律与伦理

近日,一些网络博主使用AI技术“复活”逝世明星的做法备受争议。针对肖像被侵权使用一事,有的过世艺人父亲表示不能接受,希望对方尽快下架;有的过世明星家人称,不希望肖像被他人任意使用,严厉谴责并坚决抵制该行为。

AI“复活”明星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栩栩如生的“明星们”变成数字永生人,在屏幕上向粉丝亲切打招呼,这一幕激起粉丝的热情回应。但与此同时,也引发很多网友的质疑,认为未经家属许可,就擅自利用AI技术“复活”明星的做法,并不妥当。事实上,此举涉嫌侵犯明星的肖像权、名誉权,且有滥用AI技术之嫌,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容易诱发科技道德风险,值得商榷。

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迅速,生成式AI兴起,技术门槛和成本不断降低,“AI复活人物”技术得到应用,且已成为产业链。不时有网络曝光,有人因怀念逝者,采用“AI复活亲人”,让爷爷奶奶、父母、子女等在网上重现。

但需要看到的是,“AI复活亲人”与“AI复活明星”具有本质区别,前者是逝者亲属主动所为,而后者则是网友、机构擅自为之,且未征求明星亲属同意,违反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AI复活逝者”虽在技术上已没有障碍,但并非谁都可以毫无顾忌地使用AI技术,随心所欲地“复活”任何人物。该项技术应用毕竟是新生事物,不可避免地遇到法律、社会道德、传统观念、科技伦理等诸多问题,需要厘清边界,对技术加以规制,避免滥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衍生“二次伤害”。

同时,“AI复活逝者”在商业领域亦有一定的市场空间,能够满足部分消费者的情感需求,对此也应给予理解和重视,不宜一棒子打死。因此,从促进市场规范发展的立场看,监管部门需要及早研判,权衡利弊,拟定合理的标准,督促商家有序经营,保护数据安全。

扬子晚报:避免滥用带来“二次伤害”

需要警惕的是,倒洗澡水不要连孩子一起倒掉。“AI复活亲人”与“AI复活明星”具有本质区别,前者是逝者亲属主动所为,而后者则是网友、机构未征求明星亲属同意,随心所欲地“复活”,违反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显而易见,未经家属许可,就擅自利用AI技术“复活”明星,不仅涉嫌侵犯明星的肖像权、名誉权,且有滥用AI技术之嫌,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容易诱发科技道德风险,值得商榷。

这需要我们去厘清边界,并加以规范,避免滥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给失去亲人者带来“二次伤害”。

“AI复活逝者”正在发展的市场前景,也需要制定相应标准和规范,促进其有序发展。

AI技术为人类所用,本身是好事,关键看你如何正确地去使用,让科技成为温暖的力量,否则周处也有可能沦为“第三害”。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综合整理,素材来源:红星新闻、光明网、央广网、海报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