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间中医药方药、文献、器物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弘扬中医药文化,挖掘整理隐藏在民间的中医药瑰宝,加快建设中医药强市,即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青岛市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民间中医药方药、文献、器物,期待您的参与。
征集对象
青岛市开展中医药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事中医药相关工作的社会团体、学术流派、老字号企业及民间个体执业者等。
征集范围
在长期实践中积累、世代传承,或在传承基础上创新发展,至今仍在青岛市应用或推广,具有良好临床疗效和较高价值的中医药方药、文献、器物。具体包括:
1.方药
指历代方书记载之外的,未被中医教科书、药典等权威著作收录的,通过师承、家传等方式获得,临床疗效确切,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或者民间一定范围内长期广泛使用的中医药偏方、单方、验方或秘方。
2.文献
指散落民间,具有学术研究价值或收藏价值,反映各年代特征的中医药古籍孤本、刻本、手抄本以及其他相关图书、图画、宣传画、照片、字画、标签、包装等文献资料。
3.器物
具有中医药文化承载价值,在既往中医诊疗、养生保健、饮片制剂加工生产、商贸流通等环节中发挥作用的中医药物件,包括但不限于:传统中医坐堂诊疗及走方行医的行头器具,如挂布、招牌、药袋、虎撑、脉枕、针灸器具等;年代久远的中药制剂、饮片、药材及中药传统炮制、配方、制剂等使用的药瓶、药罐、药碾、药戥、药刀等;历史上的药店、诊所牌匾等。
成果应用推广
经持有人同意,对征集遴选出的中医药方药、文献、器物进行保护、研究提升或推广应用。
1.对于具有较高学术价值、临床应用价值的方药登记存档并汇编成集,符合条件者可推荐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
2.对于具有重大临床价值的方药,可推荐开展院内中药制剂研究与开发,鼓励与中医药企业对接进行联合开发或开展专利、商标等申报工作。
3.对于具有重大中医药历史文化价值的文献、器物,可推荐至我市博物馆保存展出,并为捐献者颁发荣誉证书。
征集反馈途径
申报人填报《青岛市民间中医药方药、文献、器物征集登记表》(附件1)、《青岛市民间中医药方药、文献、器物持有人声明》(附件2),由所在单位汇总审核后向所在区(市)卫生健康局提交,委属(管)、驻青单位直接报送青岛市民间中医药方药、文献、器物征集评价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医防病所)。
民间个体申报可向居住地所在区(市)卫生健康局提交申报材料。
市南区卫生健康局:51989051
市北区卫生健康局:68620356
李沧区卫生健康局:67707230
崂山区卫生健康局:51988782
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85162317
城阳区卫生健康局:58659869
即墨区卫生健康局:88515987
胶州市卫生健康局:82289056
平度市卫生健康局:87362846
莱西市卫生健康局:58562921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医防病所:85635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