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李沧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

2024-04-10 22:45 青岛市教育局阅读 (50666) 扫描到手机

2024年,李沧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招生工作要求,继续实行公民同招,完善招生报名“一网通办”,依法依规公平公正保障李沧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招生计划

2024年,李沧区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约11000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约6900人。

招生要求

1

保障入学权利

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依法依规保障李沧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

免试就近入学

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配置本区教育资源,做好科学统筹调控,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免试、相对就近入学。

3

完善学位预警

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近几年李沧区常住人口中适龄入学儿童大量增加,对于学位供给持续紧张的公办小学,实行分享学区,完善学位预警机制,及时向社会发布,合理引导家长预期,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利。

4

规范招生行为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义务教育初始年级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以任何形式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在开学前采取考试方式分班。

5

加强政策宣传

成立招生服务专班,主动走进学校、幼儿园、家庭、社区、企业开展政策宣讲;设立电话交流平台、网上咨询平台、线下服务平台,持续提升“五进三平台”招生宣传服务水平,就家长关心的重要政策和招生相关问题,做好政策宣讲、解释答疑工作,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

6

强化监督问责

设立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公开举报电话87629224。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