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小时锁定事故“元凶”!青岛交通执法高效破获肇事逃逸案

2024-05-13 20:04 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阅读 (39664)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马正拓 通讯员 崔杨慧欣 李珂

近日,青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收到来自山东高速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沈海高速莱西路管中心的感谢信,对执法人员“辛勤付出、有求必应,快速查办逃逸案件、有力维护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合法权益”表示衷心感谢。事情要从支队执法人员连续6个小时排查上千条数据信息,成功破获一起造成高速公路路产损坏未报告案说起。

严谨勘验,肇事车辆渐露“真容”

4月26日15时09分,执法人员接高速公路运营单位报案:沈海高速下行K506+800M处中央隔离带路产被损坏,受损路产价值近3万元,现场未发现嫌疑事故车辆。执法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经勘验,中央隔离带波形护栏撞击面存在红色漆痕,且有多个不规则切割孔,现场留有撒落挂钩部件及车小灯、保险杠碎片,波形护栏损坏50余米,绿化带植物受损10余株。执法人员初步判断肇事车辆为一辆三类以上红色重型货车,车辆前小灯、保险杠等损坏,车厢挂钩被刮掉。

抽丝剥茧,信息助力锁定“元凶”

由于事故路段处于弯道,高速公路摄像头未拍到事发图像。执法人员调取了距事故路段最近的高速公路监控视频,进行细致筛排。发现4月23日13时57分,一辆车牌号为辽B***87红色重型半挂牵引车行经此路段时,由超车道缓缓行驶到应急车道,驾驶员下车查看车头左侧后又驶离现场。执法人员判断该车有重大嫌疑。继续调取事发点附近两处高速公路视频抓拍图像,对途经车辆逐一比对,发现只有辽B***87货车符合事故车辆特征。结合驾驶员在应急车道停车查看车况的细节以及事故现场勘验结果,确定该车即为涉嫌肇事车辆。

至此,经过6个小时连续奋战以及上千条数据的细致排查,终于锁定事故“元凶”。

路警联动,成功挽回路产损失

执法人员发挥路警企“一路三方”协作联动机制优势。根据掌握的证据,执法人员与高速交警联合对当事人开展说理式执法,驾驶员承认了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违法行为。5月6日,驾驶员按照约定时间到事故现场对损坏路产进行了确认,经执法人员现场核验,该车外观损坏情况与事故现场车辆撒落物吻合,依据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做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督促其向高速公路运营单位足额缴纳路产赔偿费。

下一步,青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进一步深化“路政执法示范路”创建举措,强化“一路三方”协作配合,推动高速公路交通运输环境不断优化、现代化治理能力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