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游艇租赁新规明起实施,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专题培训

2024-05-17 17:34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23048)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马正拓 

新修订的《青岛市游艇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更加符合青岛市游艇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将于2024年5月18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和备案管理工作,5月15日,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召开了《办法》专题培训交流会议。有关区市交通运输部门及相关企业协会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会主要采取理论联系实际、现场互动答疑的方式举行,就《办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重点围绕《办法》规定的游艇定义、备案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讲解和培训。

《办法》共24条,对游艇租赁行为概念和游艇定义、备案部门和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完善了备案流程,压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办法》更加符合我市游艇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将于2024年5月18日起正式施行。

会议要求,游艇租赁业务经营人要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按照《办法》要求规范备案手续,依法合规从事游艇租赁业务。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做好市内三区(市南、市北、李沧)的游艇租赁业务备案管理工作,并在官方网站公布游艇租赁备案工作办理流程,方便从事游艇租赁业务的经营人进行线上备案审核,提高备案效率,同时,指导区市交通运输部门按职责权限做好本区域的游艇备案管理工作,规范岛城游艇租赁行业健康有序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