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行动!青岛20部门联合印发方案,关爱留守和困境儿童

2024-06-19 21:40 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阅读 (111099)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陈亚梅

为促进本市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及全面发展,近日,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20个部门联合印发《青岛市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围绕新时代留守和困境儿童身心发展需求,实施精神素养提升、监护提质、精准帮扶、安全防护和固本强基等“五大行动”,重点落实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强化监护职责落实等23项任务,着力增进儿童福祉,促进全社会形成关爱服务留守和困境儿童的合力,完善关爱服务措施,全面提升关爱服务质量。

《实施方案》围绕新时代留守和困境儿童身心发展需求,着力实施精神素养提升、监护提质、精准帮扶、安全防护和固本强基等“五大行动”,重点落实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强化监护职责落实等23项任务着力增进儿童福祉,促进全社会形成关爱服务留守困境儿童的合力。

实施精神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引导留守和困境儿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逐步构建“家庭+学校+社区+机构+医院+慈善力量”相互衔接的留守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体系。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社区)家长学校等阵地搭建公益活动平台,为留守和困境儿童提供喜闻乐见的主题教育、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公益活动。建立检察官、警官兼任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副站长机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切实提高留守和困境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法治意识。

实施监护提质行动。加强对留守和困境儿童家庭监护的督促指导,指导、帮助、监督留守和困境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督促留守儿童父母落实委托主体责任。发挥各类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和社区指导站点作用,加强对留守和困境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引导其关注儿童身心健康,加强亲情关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必要时可以责令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对存在监护缺失或者监护不当情形的家庭,有关部门和单位可以根据需要,按照青岛市地方标准《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工作规范》对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监护风险等级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监护能力认定、采取监护干预措施、实施家庭教育指导或者恢复监护人监护资格的参考依据。建立完善困境儿童家庭监护支持体系,规范个案会商、发现报告、监护干预、转介处置工作流程。完善长期监护、临时监护措施,依法履行长期监护、临时监护职责,按规定做好监护困境儿童的收留、抚养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体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

实施精准帮扶行动。建立健全儿童档案和信息共享制度。落实定期走访制度。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教育、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制度,确保留守和困境儿童依法完成义务教育。持续实施“牵手关爱行动”,每年选拔青年志愿者与留守和困境儿童结对帮扶,建立常态化的结对帮扶机制。加强留守和困境儿童的救助关爱,按规定做好经济帮扶、就学安置、心理疏导、技能培训等工作。

实施安全防护行动。面向留守和困境儿童及其监护人开展防溺水、防欺凌、防性侵以及防火、用电、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教育,提高家庭监护能力和留守困境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各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主题活动。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各类涉及儿童机构场所的风险隐患排查和防范。引导留守和困境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加强预防网络沉迷教育监管。开展“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等专项行动。将留守和困境儿童作为重点保护对象,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对有关机构、场所的执法检查。

实施固本强基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选优配强工作队伍,制定儿童主任职责清单和关爱服务内容清单。推进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到“十四五”末建成设施完善、机制健全、服务规范、作用有效的关爱服务平台。强化青少年宫、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等服务功能,鼓励根据留守和困境儿童需要设计各类实践活动。积极培育发展儿童福利领域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通过政府委托、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孵化扶持等多种形式,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形成一批特色服务项目和服务品牌。加快建设“儿童关爱服务”信息系统,提升留守和困境儿童精准化保障、精细化服务水平。结合实际需求,不断拓展高效精简实用的留守和困境儿童数字化应用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