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批先建 青岛富耐特矿业科技有限公司被处罚

2024-06-20 15:09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42173)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6月20日讯 近日,半岛网(0532-80889235)注意到青岛富耐特矿业科技有限公司未批先建,被市生态环境局查处,罚款20000元。

2024年4月3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青岛市莱西市店埠镇桃源四路的青岛富耐特矿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输送带及橡胶板加工项目正在建设,现场安装有硫化机5台,压延机1台,部分设备尚未安装,现场未能提供该生产线环评手续。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属本机关管辖,且在追溯时效内,符合《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九条的立案条件,依法应当立案查处给予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和《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一)建设项目管理类第1项专项处罚裁量表及违法行为修正裁量表。

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6月19日依法下达青环罚〔2024〕10019号处罚书,罚款人民币20000元。

半岛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