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海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未经规划验收将建设工程投入使用被处罚

2024-08-15 15:37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12061)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8月15日讯    近日半岛网记者了解到,颐海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因涉嫌未经规划验收将建设工程投入使用,被青岛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12万元整。

据了解,2024年05月28日查,当事人颐海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在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33号未经规划验收将建设工程投入使用。

《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工程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内容的,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规定处罚:(三)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未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设置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综上,青岛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4年8月14日对颐海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下达处罚书,罚款12万元整。

半岛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