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时评丨“天下无拐”绝不是一个愿望

2024-10-26 07:47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阅读 (12229)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首席评论员 高书华

判处余华英死刑!10月25日,余华英拐卖儿童发回重审案一审宣判,再次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和态度:即使过去再久远,都要对人贩子追究到底,严惩不贷,绝不宽恕。

拐走12个家庭的17个孩子,有的孩子甚至被中途遗弃;被拐卖的杨妞花25年后才找到姐姐,却得知父母早已积郁成疾去世;有的孩子至今仍未找到……余华英却毫无悔改之心,即使落网也不主动交代问题,提供线索,帮助受害人家庭早日团圆,而是任凭骨肉分离的惨剧继续上演,让被拐家庭在希望和绝望之间更加煎熬。其罪孽深重,死有余辜。

把罪大恶极的人贩子判处死刑,无疑是司法正义的强烈震慑,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和对拐卖人口的“零容忍”,更是体现了“天下无拐”的民心所向。

从法律上说,虽然我国刑事案件追诉期最高年限是20年,但刑法规定,如果案件已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犯罪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余华英案重审判决充分说明,所有的人贩子都别心存侥幸,做过的恶不会随岁月自动消失,无论跑多远、藏多深,都不会逃脱正义的审判。“梅姨案”主犯张维平、周容平都是如此下场,判处死刑并已执行。

从公众角度看,这是一次对正义的宣扬,大快人心。每一次罪恶的拐卖,必定是一个家庭的破碎和血泪,以及无法承受的命运颠沛之痛。要让失散的亲人早日团圆,要让以后没有拐卖,要让人贩子无隙可乘。只有用最严厉的刑罚,才能镇压最野蛮的犯罪。

但是,“天下无拐”不能只是一个愿望,更应是全社会为之付出努力的行动。在法律震慑之外,还要全社会形成严防人口贩卖的屏障,健全常态化打拐防拐机制,携手筑起防拐打拐的安全网。比如完善法律对“买家”追究刑责,建立打拐DNA信息库,借助最先进的技术手段,发挥大数据的重要作用……

同样在10月25日,“梅姨案”最后一名被拐儿童,刚刚通过大数据人脸识别系统成功找到,这无疑是令人欣慰的好消息。虽然实现被拐儿童家庭团聚需要经历漫长而艰辛的道路,但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就一定能够实现“天下无拐”的美好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