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别光埋头“买买买”,快收起这份“避坑”指南
随着一年一度的“双11”购物狂欢节的到来,各大电商平台陆续推出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消费者在享受“买买买”乐趣的同时,也需要警惕消费陷阱。近期,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国多地消协纷纷发出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注意,避免“踩雷”“踩坑”。
“先用后付”开通容易关闭难
江苏省消保委提示,“双11”各平台的规则让人眼花缭乱,其中虚假折扣、先涨后降、擅改规则等情况在大促期间经常出现,建议消费者对平台的规则首先进行明确,对其中不理解的地方,要及时向商家或者平台客服进行咨询。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双11”,剁手族又发现被平台新“玩法”套路了。不少消费者反映,他们最近都在不知不觉中开通了电商平台的“先用后付”功能,没留神就“0元”拍下了商品。在点击确认收货按钮后,收到突如其来的扣款通知,才惊觉这项功能。
让很多消费者困扰的是,不仅第一次开通让人猝不及防,而且后续购物过程中平台都会默认使用“先用后付”功能。以某平台为例,在购物车结算页面的下拉选项中,有一个已经被自动勾选的“先用后付”功能。消费者不需要额外确认或输入密码,就可以下单。如果消费者不想使用此项功能,关闭通道却非常隐蔽。
有消费者在使用“先用后付”功能后,陷入资金危机,“流下悔恨的泪水”。更有部分家长在开通这一功能后“深受其害”。由于开通“先用后付”功能后,购物就跳过了输入支付密码的过程,点一两下就下单成功,家里的小孩很容易“误点”操作,造成家长的困扰。“先用后付”捆绑“免密支付”,也让未成年人更容易在大人不知道的情况下进行网络消费。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先用后付,免密支付”是一种先锋的消费模式,它的确有其独特的优势。它提供了更长的付款周期又免除了利息费用,申请方式高效、简便,适合没有信用卡或不喜欢信用卡服务的人群。同时,这种方式确实起到引流促销的作用,增加了消费者的购买意愿,提高了商品的转化率。然而,目前的消费体验也给消费者带来了不少困扰。“先用后付”要能“一键开通”也要能“一键关闭”。商家像躲猫猫一样地设置取消按钮,无形中已经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知情权。
江苏省消保委建议,消费者在选择这项服务时,应充分考虑自己的财务状况和消费习惯,警惕由此产生的过度消费和信用风险,特别是缺乏自控能力或对信用记录有需求的用户,不建议频繁使用“先用后付”的服务。家长们更要引起重视,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这项功能的监管。
仔细甄别种草笔记,慎防陷入“信息茧房”
广州市消委会发布提示指出,“双11”前后社交平台上的各类科普、测评、种草笔记阅读量直线上升,然而,此类笔记提供的心得经验或测评方法容易带有倾向性甚至有失公允,更有可能是以科普种草为名行营销带货之实,消费者在参考时要注意多加甄别。
综合比较合理性。浏览各类种草笔记时要注意查验有关分析是否合理,相关数据来源标注是否清晰,还可通过网友的评论留言,综合比较信息是否真实可信。
多渠道获取信息。避免依赖单一渠道的种草笔记,可通过查阅不同平台或线下体验,对商品进行多维度比较,避免掉进商家营造的“信息茧房”。
参考比较试验报告。历年来,各地消协组织为给消费者提供正确的消费信息和科学的消费指引,发布了大量品类齐全、数据真实、分析客观的商品或服务比较试验报告。通过参考报告,消费者既可了解心仪产品的真实数据,又可助力证明种草笔记的内容是否可信。
警惕平台外交易风险
宁波市消保委提示,消费者在“双11”下单要警惕平台外交易风险,务必通过平台内链接下单。
据了解,网络直播电商平台外交易,是指电商在直播间内通过语言、文字、图形、动画、动作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引导消费者转入原直播平台以外的微信等社交软件平台进行交易的情况。其间,可能存在消费者权益受损的风险。
宁波市消保委公益律师魏柴惟一指出,网络购物时,部分商家会以便利为由,引导消费者私下加微信进行交易转账。但平台外交易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就指出,“直播营销平台应当以显著方式警示用户平台外私下交易等行为的风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五条规定,“平台内经营者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其工作人员引导消费者通过交易平台提供的支付方式以外的方式进行支付,消费者主张平台内经营者承担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责任,平台内经营者以未经过交易平台支付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不过,对于消费者来说,实际维权过程仍可能面临较大困难,例如责任主体难确定、售后服务难保障、关键证据易缺失等问题。
宁波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网购时,尽量选择规模大、口碑好、信誉高的电商平台;留心辨别直播宣传内容,关注产品评价、产品讲解及产品价格历史变动,不盲目跟风,理性消费,避免掉入陷阱;下单时,务必通过平台内商品链接,切勿私下交易;如果发现商家存在诱导进行平台外交易行为的,可及时通过截屏、录像等方式保存证据,并向相关网络电商平台举报。
事实上,今年的“双11”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后的第一个大规模网络促销活动,各方都期待着今年的“双11”能够多一些真诚经营、少一点不实叫卖,共同营造一个清朗的“双11”营销空间。
为规范促销经营行为,维护“双11”期间网络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向主要电商平台发布《“双11”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提示》。市场监管部门提示,“双11”期间,广大消费者应当理性消费,增强维权意识,遇到违法行为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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