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暖今冬丨配套不全,收费太贵!交房六年了,业主还没供上暖

2024-11-12 08:34 大众·半岛新闻阅读 (52651)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田 蒋凯 王晓雯

“交房六年了,啥时候能给供上暖啊!”家住市北区金科星辰13号楼的业主方女士告诉记者,已经入住六年,供暖成了老大难,起初配套没有完善,后期供暖企业收费高昂,眼看今年已到试热期,业主还是没能用上热。记者通过某第三方运营企业了解到,13号楼为非住宅用楼,采用清洁能源供暖,前期因该楼不具备清洁能源配套无法支持供热,后期立管建设完毕后,由第三方企业进行转热收费,定价为每平方米75元,因费用高昂部分业主无力承担。青岛市城市管理局燃气供热管理处表示,正在协调推进。

挨冻已有六年

2018年12月,金科星辰13号楼正式交房,开发商称交房时间较晚已错过供暖缴费期,所以该年供暖季业主只能选择开空调过冬。2019年初春,业主发现18层设置了围栏,内部开始施工建设,住在顶层的业主发现房顶出现裂纹后随即叫停施工。“施工前没人通知业主,也不知道在干什么,有的业主看到家里有裂纹了才到处打听,问了施工人员才知道是开发商联合一家供暖企业在顶楼建设锅炉房,而且还是违建!”方女士说。

方女士介绍,顶楼锅炉房停工后,供热企业与开发商解除了合同,小区的供热进程也停滞不前。业主们辗转了解到,小区共有两个换热站,一处换热站为小区的住宅供暖,另外一处则为13号公寓楼服务,但是目前该换热站仍未与楼内管道连接。“也是建顶层锅炉房的时候业主才知道,分管公寓的换热站没接管道,后来热企也撤出去了。结局就是楼顶的违建在那摆着,供热企业也没有了,开发商也不吭声了,我们到了冬天就冻着。”方女士说道。

业主无力承担高昂热费

据小区业主介绍,2019年至2023年,13号楼业主踏上了漫漫“求暖路”,直至2023年,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牵头下楼顶的违建才得以拆除,楼内顺利完成配套建设。

方女士告诉记者:“去年秋天住建局找了一家第三方运营公司把楼内的换热站和管道衔接起来,然后通过这家企业连接热源给我们转热,但是费用非常高,五六十块钱,比小区内住宅楼用热贵了近一倍,我们这个楼有部分回迁的邻居,老的老,病的病,根本无力承担这笔费用。”

此外,方女士还表示:“买房的时候没人告诉我们用清洁能源供热,我们认为的供暖费就是30.4元每平方米。而且我也打听过,很多寓楼都有政府补贴,收费也没有这么贵,为什么我们小区要收近60元的供热费?”

根据该情况,记者拨打了开发商青岛誉华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电话,提示号码不存在。

第三方企业:热费每平米75元

随后,记者通过该小区第三方运营公司工作人员了解到,该小区规划期对于非住宅用楼统一使用清洁能源供暖一事并不知情,并未在公寓内设置相关配套,交房后在楼座顶层建设锅炉房,因违建等问题导致停工,后期热企退出,该第三方企业由住建部门牵头引进。

“一开始这栋楼有热企负责供暖,因为前期清洁能源的配套没建成,开发商和热企在楼顶建设锅炉时被业主制止,加上当时的热企提出每平方米收费45元的标准,业主都不同意,所以热企把开发商起诉了,双方解除了合同。后期开发商也找不着人了,住建部门引荐我们进入小区,给13号楼安装了供热立管,然后找热源给他们转供热。”工作人员说。

此外,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目前该企业提出的收费方案为75元每平方米,业主并未认可价格。工作人员称:“现在政府部门也想让供暖企业直接接入,但是企业并不愿意。我们只是提供服务,寻找热源后我们这边的供热成本五十多块钱,加上人工、服务费等一共75元,我们只是政府引荐的企业,现在还没有跟政府或者业主签合同,这个楼不能供暖现在就卡在这。”

为核实详情,记者联系了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设施建设处,工作人员表示:“收费以及第三方问题由城管局负责,已经建成的跟我们没关系。”随后,记者又拨打了青岛市城市管理局的电话,燃气供热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正在联系开发商、相关职能部门以及负责供热的企业,正在协调推进。”

北京浩天(青岛)律师事务所刘乔乔律师表示:“引进的第三方供热服务企业收费过高,业主无力承担,但又深受无法供热的困扰。问题的根源在于业主购买了商住性质房屋。因此建议购房者在购房时一定审查开发商的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以及《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是否齐全。以防出现开发商隐瞒土地性质,房屋真实情况而被骗。在合同的条款上一定要让开发商明确,楼盘土地的用途,证明一个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所有购房款的交付时间以及房屋的交付时间和办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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