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患者长期用药负担!青岛市114种新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近日,记者从青岛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更好满足参保患者用药需求,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青岛市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新版目录落地后,一批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的新药、好药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医疗保障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新增药品普惠民生,个人负担比例明确
本次调整,共有114种新增药品纳入青岛市医保乙类药品报销范围,覆盖抗肿瘤、罕见病、慢性病、抗感染等多个治疗领域,如部分新型降糖药、创新抗肿瘤药、以及抗病毒新药等。青岛市已明确这些新增乙类药品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具体药品名单及比例可查询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
强化“双通道”供应保障,方便患者“买得到、用得上”
为确保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顺利落地,青岛市将持续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相互补充的“双通道”供药保障机制。新版目录中的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以及同通用名、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的竞价药品,均纳入“双通道”管理范围,拓宽参保患者的购药渠道。同时,继续推行医保统筹基金结算药品的电子处方流转,加强全流程监管,保障基金安全。
优化门诊慢特病管理,切实减轻患者长期用药负担
为更好保障参保患者门诊长期用药需求,青岛市同步优化了两项门诊慢特病政策:一是将夫那奇珠单抗注射液等7种药品纳入门诊慢特病单独支付病种保障范围,参保患者在门诊使用这些药品时,可按规定享受医保报销,切实解决“用得上,报得了”问题;二是将司普奇拜单抗注射液等7种新纳入目录的高值药品,在门诊慢特病中使用时,相关费用按照门诊慢特病政策报销,且不占用该病种原有的年度统筹金支付限额。截至目前,纳入此项管理措施的药品已达30种。上述两项措施旨在解除部分慢病患者使用“高值药品”的后顾之忧,有效减轻长期用药患者的门诊费用压力。
推动多层次保障衔接,鼓励商业健康保险补充
此次国家医保局同步公布的《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聚焦于临床价值高、创新性强、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品。该目录旨在为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供参考,进一步拓宽高值创新药的可及性。青岛市医保局将积极推动基本医保与商业健康保险的衔接互补,鼓励商保机构参考该目录,开发设计更贴近群众需求的惠民保险产品,共同构建覆盖更广、保障更强的多层次医疗保障网,助力缓解群众高额医疗费用风险。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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