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落实购卡实名制等 裕福支付及责任人共被罚136.4万元
2026-01-13 14:53
信网阅读 (16765) 扫描到手机
裕福支付有限公司官网(来源:网络截图)
信网1月13日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银京罚决字【2025】69-7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裕福支付有限公司存在未能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未落实购卡实名制;未留存开户意愿核实的材料;未有效签订服务协议;未严格落实商户实名制;未通过实体网点销售预付卡等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对其处以警告并罚款1290000元。于某彬(裕福支付有限公司),对裕福支付有限公司未能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未落实购卡实名制;未留存开户意愿核实的材料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74000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裕福支付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郑俊豪,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9号4号楼22层2607。该公司由裕福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根据资料显示,裕福支付有限公司的前身为裕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5月获批首批《支付业务许可证》,2013年9月完成工商更名。该公司自建国家标准机房并自主布放POS终端,形成独立结算体系,系北京市支付清算协会理事单位、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理事单位。(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 潍坊九龙府项目因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被罚
- 山东远方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莱芜分公司被警告并罚款,因未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等
- 新华人寿青岛分公司被罚61万元,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等
- 徽商期货青岛营业部被警示,因未科学有效评估风险测评过期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等
- 山东三匹马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李庄祥、林树植被警示,因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
-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被责令改正,因未履行增持承诺
- 山东金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警示,因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资决策等方面的档案资料等
- 睿银泛德私募基金管理(山东)有限公司被责令改正,因未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人保健康山东分公司和潍坊中心支公司合计被罚53万元,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等
- 因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昆中药被罚61.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