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造虚假油价诋毁同行 蓬莱振兴燃油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被罚5万元
2026-05-21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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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网5月21日讯 近日,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案件,蓬莱振兴燃油有限公司因擅自捏造、散播虚假液化石油气价格信息,损害同业经营者商业信誉,被依法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蓬莱振兴燃油有限公司在经营期间,擅自定制、发放同业经营者的虚假名片,刻意传播低于同业经营者公示价格的虚假液化石油气价格。该虚假价格信息引发消费者对同行业其他经营者的价格质疑,误导市场认知,严重损害了同行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修订)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经营者损害其他经营者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案件违法情节、整改情况等综合裁量,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依法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次处罚释放明确监管信号,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聚焦成品油、燃气等民生重点行业,严厉打击捏造虚假信息、商业诋毁、恶意竞争等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切实保障经营者合法权益与消费者知情权。同时提醒各类市场主体,应当恪守公平竞争、诚信经营底线,不得通过造谣、诋毁同行等不正当手段抢占市场,触碰法律红线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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