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8万元

2026-05-22 09:23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14611)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5月22日讯 近日,信用中国网站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被济宁市能源局处以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公示信息,济宁市能源局于2026年5月9日作出济能电行罚字〔2026〕第004号行政处罚决定。经查,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华能烟台检修维护项目部未按要求对207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以及《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相关规定,济宁市能源局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8万元罚款。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基础。相关部门表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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