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档案馆项目被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026-08-17 09:11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2950)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8月17日讯 近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河南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72号),发布机构为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河南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72号)

一、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6‑509

二、项目名称: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档案馆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6年5月26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文沃(宁波)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咸三村中塘路

被投诉人1: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杜诗路1666号

被投诉人2: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相关供应商: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68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出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将“★”技术参数和非“★”参数要求作为评分项,标记“▲”为核心技术指标,存在以不合理条件排斥其他供应商、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问题,影响公平竞争。2.招标文件企业信誉与综合实力将证书作为评分项,涉嫌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3.招标文件项目团队保障,将人员证书作为评分项,涉嫌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且要求模糊,未对应问题。4.评审因素未细化和量化,影响公平竞争。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采购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中关于参数分值的部分,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投诉事项1中关于参数高于标准的部分及投诉事项4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投诉事项2、3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认定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标无效,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责令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七、其他补充事宜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