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青州市景科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收到万元罚单
2026-09-09 11:18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2069) 扫描到手机
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发布行政处罚信息,青州市景科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因安全生产相关违法行为,受到青州市应急管理局处罚。
公示信息显示,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潍青)应急罚〔2026〕85 号,处罚决定日期为 2026 年 8 月 21 日。该公司存在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以及《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 114 号第 A 档相关规定,青州市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 10000 元的行政处罚。
公开信息显示,青州市景科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2 年,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云门山街道孟家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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