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维护检测安全设备,龙口华东气体有限公司被处罚款10000元

2026-10-15 10:36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1334) 扫描到手机

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处罚信息,烟台市应急管理局对龙口华东气体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鲁烟)应急罚〔2026〕46 号。

公示信息显示,经查,龙口华东气体有限公司存在生产经营单位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或者检查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相关规定,烟台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 1 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日期为 2026 年 9 月 29 日。

公开工商资料显示,龙口华东气体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注册地址为龙口开发区桥上村西,经营许可项目有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药品生产;药品批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特种设备销售;金属工具销售;木制容器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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