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潍坊一天查处321人

2019-02-12 15:22 大众网潍坊·海报新闻阅读 (101146) 扫描到手机




大众网潍坊·海报新闻2月12日讯(记者 单姗)“噼里啪啦……”2月10日上午,奎文区健康街与文化路交叉口附近,一阵响亮的鞭炮声打破了静谧,一家酒店为庆祝开业私自燃放了两支“大地红”和四箱“响天雷”。酒店老板李某心存侥幸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不仅没有为他带来吉利,反被奎文公安分局处以200元罚款。

  据统计,春节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3万余人次,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348起、处罚357人。 2月11日查处314起321人,其中奎文45起48人、潍城8起8人、坊子5起5人、寒亭7起7人、高新18起22人、经济5起5人;青州44起44人、诸城68起68人,寿光18起18人、安丘16起16人、昌邑38起38人、高密2起2人、临朐29起29人、昌乐8起8人、峡山3起3人。

  自《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全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不断强化措施落实,有力推动了全市烟花爆竹限放工作深入开展。市公安局把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作为宣传重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贯彻《条例》“宣传周”活动,部署各地通过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资源编发禁放宣传信息,协调相关单位在禁限放区域内的街道、楼宇、车站、码头、机场等人流量大的场所悬挂横幅进行宣传,与教育部门携手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集中宣传,组织警力在烟花爆竹销售点、婚庆公司、酒店等重点场所发放《条例》、限放区域规定、致居民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和掌握禁放、限放区域及允许燃放时间,同时对前期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曝光,以案说法,进一步提高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春节期间,市公安局通过潍坊市电视台、交警支队户外LED屏、出租车滚动屏,连续不间断播放宣传通稿,进一步扩大宣传面,提高群众知晓率。

  潍坊市公安局坚持源头管理,把严密街面巡查和依法严厉查处作为工作的重要环节。指导各地建立完善派出所领导带班巡查制度,充分发挥辅警、警务助理、网格员的作用,按照“网格化、无缝隙”要求,严密巡查措施,并根据辖区扎制彩虹门、开业、奠基等情况,及时跟进宣传、告知、劝阻。按照“鞭炮声就是警情”的要求,对工作中发现、群众举报的违规燃放行为,坚决制止,依法查处,切实发挥法律震慑作用。

  查禁违规燃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违规燃放行为仍时有发生。禁放、限放烟花爆竹是市委、市政府尊重民意、顺势而为的决策。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参与,更需要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下步,全市公安机关愿与全市人民一起,携手共治,让禁放、限放成为潍坊人的生活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