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男子实习期酒驾被查 还没“转正”又得“回炉”

2019-02-20 19:21 大众网威海·海报新闻阅读 (92038) 扫描到手机

        大众网威海·海报新闻2月20日讯 (通讯员 闫长春 记者 王晓青) 男子王某拿到驾驶证刚4个多月,还在实习期内,就因酒驾被荣成交警查获,刚学到手的驾驶证也面临注销,王某后悔不已。

  2月16日晚,荣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石岛管理区斥山路口开展夜查行动,在对一辆黑色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身上散发酒气,民警当场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6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了解,驾驶员王某是2018年10月30日取得的机动车驾驶证,目前尚在实习期内,当晚与几个朋友一起吃饭,感觉自己没喝醉就心存侥幸开车回家,没想到被交警查获。

  民警对王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依法将驾驶证予以暂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王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23号令》第69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王某所取得的驾驶证也将被注销。面对这样的处罚结果,王某当场表示十分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