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招录360名消防员 报名信息工资待遇等公布

2019-02-21 15:30 大众网淄博·海报新闻阅读 (134143) 扫描到手机

        大众网淄博·海报新闻2月20日讯(记者 许炳棋 通讯员 张健)近日,山东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发布《山东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360人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录360名男性消防员,主要从事城市灭火、综合救援以及执勤战备等工作。

  记者了解到,此次招录的360名男性消防员中,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共招录260名,工作地点为山东省各市消防救援站(中队);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共招录100名。工作地点为北京市各区消防救援站(中队)。

  据了解,此次招录的基本条件与范围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具有山东省户籍或取得山东省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1994年3月1日至2001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具备取得高中毕业文凭资格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除参加毕业实习或社会实践外能够毕业的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应届毕业学生,经所在学校同意,也可纳入报名范围),身体和心理健康,品行良好等。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优先招录。同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26周岁。

  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相衔接、符合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属地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待遇,并根据消防救援工作特点建立伤亡附加保险制度;符合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地方住房保障政策;按规定享受疗养、探亲休假、救济慰问等待遇;在家属随调、子女入学、交通出行、看病就医等方面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地方政府为入职2年以内的消防员家庭发放优待金或给予其他优待。在消防救援战斗和各项工作中建立功绩的,按规定予以记功表彰并享受相应待遇。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

  此次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招录对象可在2019年1月25日24时后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网站(网址http://xfyzl.119.gov.cn),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进入消防员招录在线报名系统。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24时至2月28日18时。招录对象也可到山东省各市消防救援站(中队)领取宣传资料,现场上网填写报名信息。报名参加山东省消防员招录的,将在省内参加考核。

  招录考核将由山东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统一发布并组织实施。山东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将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和消防员招录网站主页通知通告栏目向社会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