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建议关系的是一号大事

2019-03-13 08:02 法制日报--法制网阅读 (118569) 扫描到手机

□短评

□ 蒋安杰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未成年人的安全是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孩子的父母高度关切之所在。未成年人被性侵事件每每曝出,就刺痛着公众的神经,学校师德建设,学生安全问题,尤其是未成年女生的人身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相关案件时,发现了这一具有普遍性的问题,经过党组研究,决定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这既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系,又是检察机关的社会责任担当!是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的重要举措!

一直以来,有人认为,检察建议不过就是个建议,能有什么样的作用,人家不重视又能怎样呢?据说有些地方也确实存在检察建议被相关部门搁置、泥牛入海的情况。

检察建议落实难,特别是有关社会治理的建议落实难,关键在于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检察建议落实难,难在一些被建议单位还在“沉睡”中,直到“公堂上对簿”时才能被震醒。

“一号建议”的实践证明,事在人为,路在脚下。“一号建议”就是社会治理创新在检察环节的生动体现,也是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在实践、贵在落实的具体表现。

此次检察系统与教育部门的联合发力,让我们欣喜地看到,在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指导下,“一号建议”在教育系统没有遭遇“肠梗阻”,教育部为此连续下发两个通知,从中央到省里、市里、县里直到村镇,“任督二脉”基本打通,这也许是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取得超乎想象的成效之原因所在吧。

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司法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此次内设机构改革,最高检正式设置了未成年人检察厅(第九检察厅),体现了党中央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高度重视,更是实现了国家层面设置未成年人司法专门机构的里程碑式突破。“一号建议”关系的是“一号大事”,关系到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于社会,是担当,是守护;于检察,是标杆、是示范。“一号建议”仅仅是引人关注的开始,未检工作仍然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