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青岛警察点赞!黑吃黑,案中案,小偷遇劫匪,警方一锅端

2019-03-20 12:03 半岛网阅读 (91479)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刘玉凡 通讯员 王斌

2019年3月15日5时许,鞍山路派出所接到一男子拨打110报警称:自己的东西被人抢了,要求民警到场。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却没有见到报警人,经现场走访了解到,报警人是借用一便利店员工手机报的警,没等民警赶到现场就自行离开了,无法取得联系。

民警并没有因此而停止侦查,通过调取周边监控录像和现场周边走访,结合报案人电话所称被抢物品香烟的数量,与凌晨在芙蓉路附近一烟酒店被盗香烟高度吻合度。再者,被抢受害人凌晨携带大量香烟在街面游荡,报案后却又离奇失踪,对民警避而不见,民警作出一个大胆的判断:报案人极有可能就是盗窃烟酒店的嫌疑人。

部分被盗又被抢的香烟。

经过工作,民警发现被抢劫的报案人报警后乘坐一辆出租车离开现场。延鞍山路、威海路转了一圈,最后落脚于温州路某旅馆。民警将烟酒店被盗案嫌疑人与该男子进行比对,发现两人极为相似。3月15日22时,民警在旅馆内将该男子耿某某(男,37岁,河南人,刑释人员)找到。开始,耿某某百般抵赖先前报案,称自己今天刚到青岛。但在大量证据面前,耿某某不久便败下阵来,如实供述了盗窃香烟的犯罪事实。

盗窃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

3月14日晚上11时许,耿某某窜至芙蓉路与台东六路路口附近烟酒店,砸窗入室,盗窃店内数百盒香烟。得手后,该又窜至本溪路附近一棋牌室,向店内人员低价兜售盗窃所得香烟。在此棋牌室内的李某某(男, 43岁,山东五莲人)发现他所售香烟价格极其低廉,判断他所持香烟来路不正。后李某某欲以极低价格将耿某某手中香烟全部买下,遭耿某某拒绝。

盗窃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

李某某遂打电话将其朋友郎某某(男, 40岁,诸城人,刑释人员)叫来,跟踪耿某某至抚顺路附近,将其推倒在地,抢走其手中装有香烟的编织袋后逃离现场。耿某某见“辛苦”偷来的香烟被抢劫一空,气愤至极,一怒之下拨打110报警。报警后,耿某某醒悟其实被抢物品为盗窃所得,一时害怕遂逃离现场。

抢劫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

抓获盗窃嫌疑人耿某某后,民警继续深入开展侦查工作, 3月18日10时,在抚顺路一洗车店将抢劫嫌疑人李某某和郎某某抓获,两人当场承认了合伙预谋抢劫耿某某盗窃的香烟的犯罪事实。李某某承认他确实因为判断耿某某低价售卖的香烟为不法所得,遂生抢劫念头,认为“黑吃黑”情况下,耿某某不敢报案。没想到,耿某某竟然报案了,自己追悔莫及。

抢劫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

目前,盗窃嫌疑人耿某某、抢劫嫌疑人李某某、郎某某均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