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布公告:空前力度减税下月拉开大幕

2019-03-22 09:10 新华社阅读 (92772) 扫描到手机

据新华社北京3月21日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21日联合发布公告,宣布今年空前力度的增值税税率下调将于4月1日正式启幕,并公布了一系列深化增值税改革的配套举措。

根据三部门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从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此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公告称,从2019年4月1日起,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同时,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9%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8%。

公告明确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将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范围,同时将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由目前分两年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此外,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公告同时明确,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符合相关条件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为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解读 增值税税率降低是普惠性减税

2019年近2万亿元规模的减税降费“大餐”中,降低增值税税率无疑是最受关注的“主菜”。继本周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进一步部署后,3月2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标志着将于4月1日启幕的增值税降率进入操作环节。今年增值税改革除了降低税率,还有何看点?如何确保企业切实有获得感?未来改革有何动向?

制造业迎空前减税

增值税降率影响有多大?一个数字足以说明,去年我国逾15万亿元税收中,增值税贡献近4成。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税率降一个点,减税则以千亿计。

根据部署,从2019年4月1日起,将适用16%增值税税率的项目改按13%税率征税,主要涉及制造业等行业;将适用10%税率的项目改按9%税率征税,主要涉及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基础电信服务和农产品等货物;保持6%一档税率不变,主要涉及现代服务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和增值电信服务等。

“我从事财税研究40多年,今年增值税税率调整力度是空前的,从来没有过。”中国社科院副院长高培勇说,增值税是间接税,其减税效应通过抵扣机制层层传导,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

对占增值税总量近60%的制造业等行业而言,此次3个百分点的税率降幅,无疑是一场期盼已久的减负“及时雨”。得益于增值税税率下调,减税效应也从产品生产环节向消费环节传导。“增值税税率降低是普惠性的减税。”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表示,制造业税率从16%降至13%,实际上对各个行业都会产生影响,可以说,降低增值税基本税率,抓住了当前经济发展转型升级过程中的关键点。

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增值税的原理,简单说就是销项税减去进项税,让纳税人只为产品和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抵扣链条越完善,重复征税就越少。由于税制原因,不排除税率降了,但有些行业因抵扣少而增加税收。对此,三部门公告中推出两大主要暖心举措,加大减税力度,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将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范围,同时将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由目前分两年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说,这意味着此前不能抵扣的公司员工出差机票、火车票等都可以纳入抵扣范围,对企业是一大利好。而不动产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进一步增加了企业当期可抵扣进项税,还简化了会计核算,仅这两项预计能给企业减税约千亿元。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将引入加计抵减政策。对6%一档增值税税率虽保持不变,但为防止因进项抵扣减少而税负上升,公告明确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按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政策实施期限暂定截至2021年底。

“这是我国探索出的一种特别的临时性优惠方式。”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说,如一家企业本应抵扣200万元进项税,加计10%后就能多20万元用于抵减应纳税款,抵减额越多应纳税额就越小,即便税率不变行业税负也确保只减不增。

改革继续纵深

增值税,在业内有“良税”之称,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引入这一税制,就是看中其中性特点。对正在迈向高质量发展的中国经济而言,深化增值税改革无疑是一盘助力经济转型升级的“大棋局”。

从2012年1月1日我国在上海率先针对交通运输业等“1+6”行业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到2016年5月1日将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从2017年7月1日,取消13%档税率,增值税四档税率变三档,到2018年5月1日,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税率从11%降至10%,再到2019年4月1日开始的又一次更大力度降率……

新一轮增值税改革进入第8年,实施66年的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在不断下调税率和简化税制中日趋完善,降低了企业成本,释放出稳就业、稳增长、助力经济转型升级的积极信号。

“此次改革并非单纯的下调税率,而是注重与税制改革相衔接,注重突出普惠性,通过完善税制向建立现代增值税制度的目标迈进,还为下一步税率三档并二档预留了空间。”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说。谈到下一步改革动向,他表示,为落实好税收法定原则,增值税立法进程也会加快,推动增值税改革不断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