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贤齐肖像权案一审胜诉 卫浴公司须停售公开致歉

2019-03-22 21:14 网易娱乐阅读 (51942) 扫描到手机



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



任贤齐肖像权案一审胜诉

网易娱乐3月22日报道3月22日晚,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称任贤齐诉武汉欧度优品管道卫浴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案一审胜诉。该公司须立即停止销售,回收销毁涉案广告宣传物料,公开致歉,并赔偿任贤齐相关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费用。

全文如下:

2019年 3 月 20 日,由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歌手、演员任贤齐肖像权纠纷案一审胜诉。

2018 年 6 月,任贤齐先生获知武汉欧度优品管道卫浴有限公司(下称“欧度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 OUHTEUPIN 欧度优品”面盆、龙头、花洒等卫浴产品中大量使用任贤齐先生的肖像、姓名,并将任贤齐先生作为“ OUHTEUPIN 欧度优品”品牌形象代言人进行产品推广宣传,产品外包装上还印有“欧度优品携手任贤齐演绎卫浴新生活”等字样。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任贤齐先生随即委托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调查取证并依法维权。

经调查发现,涉案广告图片来自任贤齐先生一场演唱会的海报,欧度公司曾是该场演唱会赞助方之一,但其在未获得任贤齐先生许可的情况下,对演唱会海报进行处理,并将处理后的图片置于产品外包装、产品说明书及网络中进行宣传推广,具有比一般擅用他人肖像更为严重的误导性。本所在对相关侵权情况完成证据保全后,向欧度公司致送律师函,并将欧度公司诉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2018 年 12 月 7 日,该案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审法院认为,欧度公司未经任贤齐同意,在涉案产品的宣传页面、外包装上使用任贤齐的肖像作为配图,欧度公司系具有营利性质的企业,而该配图明显具有商业宣传的广告性质,构成了以营利为目的之肖像使用,已侵犯了任贤齐的肖像权。被告欧度公司构成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资任。故判令被告欧度公司立即停止销售,并回收销毁含有任贤齐肖像、姓名的产品包装等广告宣传物料,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向任贤齐公开赔礼道歉,赔偿任贤齐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费用。【详见(2018)京0115民初16440号民事判决书】

欧度公司通过赞助演唱会的方式与任贤齐先生形象建立联系,其后擅用演唱会海报中肖像的行为,是普通消费者难以辨识的。任贤齐先生依法维权的起因系部分消费者在购买涉案商品后,通过微博私信向任贤齐先生核实相关情况,方知因虚假广告被误导。本律师事务所在此提醒广大商家,在宣传推广商品及服务过程中应遵守法律规定、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以下无正文)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

二 O 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