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软件产品可申请奖励了 但是禁忌弄虚作假!

2019-04-10 18:47 半岛网阅读 (47069)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娄花

4月10日,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2018年度省级优秀软件产品、市级优秀软件产品,以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性研究项目奖励和补助的申报工作开始了。申报单位为本市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组织机构,已纳入本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范围,且正常报送数据。

申报单位对申报涉及的软件产品或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申报产品或项目符合规定范围;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获得2018年度“山东省优秀软件产品”或“青岛市优秀软件产品”(分别由山东省软件行业协会、青岛市软件行业协会评选颁发)称号的软件企业;

2.从事基础性软件相关技术研究的软件企业或组织机构,申报项目已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开发及产业化。

产品具备相关资质和检测报告。

优先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市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相关发展规划,具有一定示范效应和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

优先支持入选2018年全省首版次高端软件推荐目录的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

优先支持入选2018年度“山东省优秀软件企业”“青岛市优秀软件企业”的申报单位。

申报材料包括 1.青岛市培育标志性软件产品扶持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软件著作权、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

4.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及其它相关财务资料;

5.申报优秀软件产品奖励需提供有关获奖证书;

6.申报自主产权基础性研究项目补助需提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总结报告、鉴定证书、专项审计报告、用户使用情况证明、自申报之日起前三年项目投入资金情况相关证明资料、发票凭证等;

7.产品或解决方案已纳入省级首版次高端软件推荐目录相关证明材料;2018年度“山东省优秀软件企业”、“青岛市优秀软件企业”证书等。

8.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填报《青岛市培育标志性软件产品扶持资金申报书》并附相关申报材料,于2018年5月7日前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5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和《青岛市培育标志性软件产品扶持资金申报汇总表》电子版通过金宏网发至“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与信息服务处”,同时报送纸质材料。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评审会,综合评定获得优秀软件产品称号的产品和申报企业,择优确定青岛市标志性软件产品年度奖励名单并予以公示。组织召开基础性研究项目专家评审会,择优确定获得扶持资金的项目名单并予以公示。

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好项目申报,做好受理、审核工作,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可靠,过程公平公正。原则上同一年度同时获得省级和市级优秀软件产品称号的软件产品,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申报奖励。同一企业同时有多个产品获得“优秀软件产品”称号的,按照最高级别标准申报奖励一个产品。已获得过奖励的软件产品,只可申报更高层次差额奖励。已获得过奖励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与本企业以往年度获奖产品相似、相近产品或衍生品。

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整理、报送相关材料,妥善保存原始资料备查,并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在项目申报、资金拨付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玩忽职守行为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青岛市财政局实施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信用负面清单制度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