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今年罚单不断 青岛分行违规操作再遭人民银行处罚

2019-05-17 16:35 半岛网阅读 (447742) 扫描到手机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网站发布的最新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平安银行青岛分行因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罚款二十万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两万元。

5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发布青银罚字〔2019〕第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平安银行青岛分行违法类型为“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处罚内容为“对单位罚款二十万元,对责任人罚款两万元。”

据悉,平安银行今年内收到罚单不断,多次遭到监管处罚,仅4月份一个月,平安银行就收到9张罚单,涉及该行至少7个不同地区的分支机构,罚款金额超过500万。

4月4日当天,平安银行有三家不同分行受到监管处罚,分别是平安银行大连分行、平安银行石家庄分行和平安银行青岛分行。

平安银行大连分行是因集团客户授信统一管理不到位,形成实质性信用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决定给予其罚款人民币50万元的行政处罚。

平安银行石家庄分行因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对平安银行石家庄分行罚款10万元,对4名相关责任人各处罚款1万元。

平安银行青岛分行是因该分行存在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信贷资金被挪用、贷前调查不尽职的违法违规事实,被银保监会青岛监管局处罚90万元。

4月24日,河北银保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书显示,平安银行石家庄分行因为“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报表数据不真实;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等多项违规,被河北银保监局合计罚款200万元。”

另一家一个月内被处罚两次的分支是天津分行,4月10日,平安银行股份天津分行因存在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未执行受托支付;员工大额消费贷款管控不到位;部分信贷资金被挪用三宗违法违规行为。天津银保监局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合计130万元。

第二次是4月23日,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津银罚〔2019〕2号)显示,平安银行天津分行存在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行为,处以罚款20万元;并对直接责任人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各处以1.5万元罚款。

此外,还有平安银行郑州分行、平安银行合肥分行、平安银行重庆分行也收到金额不等的罚单。

平安银行郑州分行因存在违反安全管理要求的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

4月2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皖汇检罚〔2019〕2号)显示,平安银行合肥分行存在未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和报送银行结售汇统计报表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合计人民币6万元。

4月29日,重庆分行因为借贷搭售被重庆银保监局罚款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