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也看家长学生意见,考核更接地气

2019-06-13 08:54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219795) 扫描到手机

文/冯海宁

北京市教委6月11日分别发布新时代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及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考核办法以及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文件中明确提出,家长学生意见将入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内容。(6月12日中新网)

北京此次出台多项制度推动师德建设,将家长学生意见纳入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内容。此前有个别地方在师德考核办法中,家长学生打分作为重要依据,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仍然没有推广开来。有的地方上线中小学师德考核评议系统曾引发争议,比如有人认为家长学生评议教师师德,对教师不公平等。

而北京将家长学生意见纳入教师师德考核范围,是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学生(家长)对教师进行评议。同时,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学生测评或家长测评方式。这种考核方式相比一些地方规定,既比较灵活,也比较合理。比如,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学生或家长测评就比较合理,因为年龄小的孩子心智尚不成熟,由家长测评更理智客观。

不管将学生意见还是家长意见纳入师德考核,都有多重意义。其一,有利于发现、纠正师德问题。其二,赋予了家长、学生一定话语权,让考核更接地气。过去一些地方也对教师师德师风进行年度考核,但考核小组成员一般是有关领导、学校负责人、教师代表、工会成员等,并不包括学生和家长,或者说遗漏了教师的服务对象。其三,鼓励学生、家长参与师德建设。而学生及家长恰恰是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然,北京将家长学生意见纳入教师师德考核,实际效果还要观察。在具体测评或评议方式方面,还要在实践中探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