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随意“砍单”,坏毛病不能惯

2019-07-05 09:15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161207) 扫描到手机

文/冯海宁

“大半夜花了很长时间下了单,本来以为捡到了便宜,没想到第二天鸿星尔克发公告说价格异常不发货,过了一周多后又给我‘砍单’了。”近日,湖南永州的消费者周先生向媒体投诉称。周先生所说的“砍单”,是指在网上购物提交订单付款之后,又被商家取消了订单。(7月4日《工人日报》)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曾调查显示,“砍单”涉及多家购物网站,超过八成消费者有被“砍单”的经历。商家往往把取消订单归咎于客观原因,比如系统出错、操作失误、订单异常等。现实中的确有这些可能,但也不排除是故意为之。比如,某些商家“砍单”是另有目的,或是利用消费者下单刷销量,或是一种虚假宣传促销活动。

即使是客观原因造成商家“砍单”,但合同已生效,算商家违约。如果是商家故意“砍单”,性质则更为恶劣。所以,要想治理商家“砍单”,必须深究个案,根据具体原因,让商家承担违约或者违法的责任。但从现实情况来看,无论是消费者还是监管者,都很少对商家随意“砍单”行为进行追究。而不愿追究的原因主要是,维权成本比较高,也没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于是不了了之。而监管者往往未把“砍单”视为一种违约行为,加之取证难,所以没有依法进行专项治理。于是,商家更加肆无忌惮。

不管消费者、监管者,还是立法者,都不能再给商家惯随意“砍单”的毛病了,这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还伤害电商行业秩序和形象。另外,“砍单”正向其他互联网消费领域扩展,若不及时有效治理,可能会成为更多领域的潜规则。电商平台应把“砍单”纳入重点治理对象。各级消协也不妨对随意“砍单”的商家提起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