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转小火锅"最低消费"遭质疑 卓越大融城:已整改

2019-08-09 17:52 半岛网阅读 (51925)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8月9日消息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其中第十二条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此后,最低消费逐渐淡出大众视野。然而近日,青岛市民小唐(化名)拨打半岛网“好姐热线”80889232反映,她在市北区龙城路卓越大融城1楼的签到回转小火锅就餐时,遭遇“最低消费”。8月9日,卓越大融城服务台工作人员回复“已经整改完毕”。

  爆料:

  大融城签到回转小火锅设置“最低消费”

  

大融城签到回转小火锅设最低消费提示(消费者提供)

  小唐介绍,7月30日,她跟朋友到大融城闲逛,临近饭点朋友喊饿,便到签到回转小火锅就餐。由于早上吃得太饱,小唐就想少拿几串,没想到发现店铺张贴的菜单价格写有“温馨提示”:本店消费15元起/位。“我当时就纳闷,现在餐饮业还能设置最低消费吗?”

  无奈之下,小唐只好多拿了几串丸子,最后花了16元。“虽说15元钱不多,但既然设置了肯定会对消费者产生影响,侵犯了我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公平。”

  相关部门:不得设置最低消费

  7月31日,半岛网以消费者身份致电12345反映情况,同时对商家可否设置“最低消费”提出质疑。8月7日,敦化路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回复确认,国家商务部出台过一个专门针对餐饮业的文件,文件规定“不得设置最低消费”。他将会把此情况转给青岛商务部门根据职能进行查处。

  商家:后期会取消

  据了解,除了《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中对“禁止设置最低消费”作出相关规定外,2017年施行的《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应当明示商品、服务价格和消费金额,不得设定最低消费,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没有合法依据的费用。”

  8月1日,半岛网致电大融城签到回转小火锅了解情况,一位不肯表明身份的工作人员表示,店里的确设置了“本店消费15元起/位”的最低消费标准。

  对于为何设立最低消费标准,他则解释,由于摊位有限,只有高峰期的时候会这样。在了解到《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后,他表示,“后期会改一下,把这个取消了不就行了”。

  卓越大融城:已整改

  为落实商家是否履行了取消最低消费的承诺,8月1日至今,针对签到回转小火锅设置“最低消费”一事,半岛网多次致电卓越大融城服务台。8月9日,服务台工作人员回复,“领导已经说了,已经整改完毕了。商铺的最低消费已经撤掉。”

  对于商家违规设置“最低消费”,大融城在商家准入和日常管理中是否有过相应要求?日后会否主动进行检查干预?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会向相关领导反映。但截至发稿前,半岛网尚未收到回复。

  文 秦帅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目击号系信息发布平台,半岛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