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4人因醉驾被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019-10-17 11:06 半岛网阅读 (84157)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孙桂东

近日,平度市人民法院对四名涉危险驾驶罪的被告人依法做出判决,被告人贺永泉、沈政顺、闫向升、张举颜分别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到两个月不等,并被处以罚金。

据悉,上述四人均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而被判危险驾驶罪,其醉酒驾驶机动车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四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公安机关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近期,平度警方已先后查处酒驾598起、醉驾43起,这也是全市公安交警部门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的一个缩影。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秋冬严打整治攻势启动以来,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重拳出击、主动亮剑,以平度为主战场,在全市范围内持续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期间,他们在强化日常路面交通秩序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充实查控警力、提升查缉效能、拓展查处时间和空间,以原有的集中夜查、区域检查为基础,结合辖区特点和打击重点,灵活采取错时执勤、昼夜巡查、定点蹲守、机动调整查处地点等方式,全面提高对酒驾醉驾的查处力度,在全市营造起严厉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据统计,9月份以来,全市共查处酒驾3710余起、醉驾680余起。

近年来,市公安交警部门坚持严格执法,持续严管高压,严厉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成为社会广泛共识,为降低酒驾醉驾发生率、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酒后驾驶有其顽固性和反复性,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肆意酒驾醉驾,有的甚至引发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损失。

在此,警方提示大家,珍爱生命、拒绝酒驾,从自身做起、从平时做起,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起责任,给家人一颗安定的心。同时,查处酒驾醉驾已经成为全市公安交警部门的常态化工作,驾驶员朋友们切勿心存侥幸,牢记法律红线,切莫在遭受打击处理时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