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被告人陈宾等5人恶势力犯罪案一审宣判

2019-12-26 17:07 半岛网阅读 (83329) 扫描到手机

12月25日上午,由莱西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宾等5名被告人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妨害作证罪一案在莱西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6年至2019年,被告人陈宾、陈永兴、李刚、张小龙、潘孝迪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以陈宾为纠集者,陈永兴、李刚、张小龙、潘孝迪等人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多次采取拍摄果农、客户、代办面部及车辆照片、追逐拦截客户车辆,以及言语恐吓、威胁等手段,强迫果农、客户、代办到陈宾开办的油桃市场进行交易,多次采用挖路、堵道的方式对王家庄村集体开办的油桃市场进行破坏,实施了强迫交易、寻衅滋事、妨害作证等违法犯罪活动,在莱西市原武备镇驻地、王家庄村、山口村、沽河街道崔家埠村等地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秩序、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最终,莱西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宾以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对被告人陈永兴以强迫交易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对被告人李刚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不得假释;对被告人张小龙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不得假释,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对被告人潘孝迪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不得假释,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莱西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