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监管员的一天:防止"漏网之鱼"蹦上市民餐桌

2020-01-14 09:47 大众日报客户端阅读 (44845) 扫描到手机

寒冬腊月,滴水成冰。1月13日早上6点50分,济南凤凰国际农贸市场,天还没有大亮,记者随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办副主任闫玉梅和她的同事进入了市场。他们在每个摊位前查验票证,包括进货票据,韭菜、鸡蛋“双证”公示牌,猪肉“双证一报告”公示牌,散装食品标签标识等。

  记者问闫玉梅为啥来这么早,她说,不算早,我们要赶在居民来采购前,进行最后一次的把关,怕“漏网之鱼”蹦到市民餐桌上。快过年了,有的商户三四点钟就来了,采购的人来得也早,他们合计着,检查的时间还得再往前提呢。

  闫玉梅边查边提醒商户,口气挺“软”,告诉商户这是应尽的义务,也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一旦出现问题,可以向上溯源,否则只能自己承担法律责任。

  不光查验、提醒,还抽取样品进行快检。9时许,他们已快检15个批次的食用农产品,全部合格。闫玉梅说,合格的数据意味着市民的舌尖多了一分安全,也是监管人员最期待的结果。像这样的快检,去年高新区已检了近5万次,平均每天100多次,检出了400多批次不合格产品,对这些产品采取下架、退货等措施,不许继续销售。

  “基层监管所不只是监管食品,药品、保健品、特种设备、物价商标、广告等问题以及12345收到的相关投诉,几乎都涵盖在内,像是个‘全科诊所’,我们监督人员就是‘全科医生’了。”10点30分,在去往圣豪超市的路上,闫玉梅幽默地说。

  来到圣豪超市,闫玉梅边检查食品标识边说,像这种集团化运作的超市,对于我们监管部门来说,属于相对容易管理的业态。但是临近年关,交易量大,货源的把控、过程的管理不能有丝毫的放松。

  说话间,闫玉梅在保健食品销售专区发现了问题:“保健食品经营须知”未按规定进行公示。监管人员马上让营业员叫来超市的经理,经理知道情况后跑回自己的办公室,取来了公示牌。原来,公示牌早就领了回来,因事务多放在了办公室,忘记在销售区公示悬挂。

  闫玉梅指着公示牌说,这上面的“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是让消费者明白保健食品不能治病,不能偏听偏信,要理性消费。

  不通知,不打招呼,直奔后厨。13点40分,在禧悦东方酒店后厨,闫玉梅和她的同事们出示执法证件后,开始对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记录、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等进行现场检查。检测人员通过ATP快速检测仪对餐具、刀具、员工手掌内侧、消毒柜内框、砧板等点位进行检测,并对酒店使用的食用油进行酸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酒店今天的微控指数在安全范围内,说明制作食品的过程是相对安全、卫生的。

  闫玉梅说,眼下越来越多的人年夜饭在酒店吃,我们开展了“年夜饭”专项检查,重点放在酒店的食品原材料、后厨操作规范程度、环境卫生等方面。

  “往年,省内外曾出现过年夜饭的食品安全问题,今年对年夜饭安全要瞪起眼睛来。”现场检查结束,闫玉梅和她的同事们有些不放心,又对酒店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指导,再召集酒店食品安全负责人进行培训。

  17点,闫玉梅和她的同事们回到办公室,讨论一天的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上报网络餐饮检查表……他们离开办公室时,大街上已是华灯璀璨。(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杨润勤 报道)